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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1-23 16:51 来源: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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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1日至2025年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he.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829653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深入推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通过门户网站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发布本单位机构设置、机关职能、办公地址和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等信息年度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件,政协提案16件,截至目前所有建议和提案已全部办结,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区政府办公室,代表和委员满意率、基本满意率均为100%。共收到人民网留言14件,回复14件,受理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全局重要工作之一,通过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等进行全面部署,进一步明确职责及分工,建立完善专人负责制度,确保管理规范有序;二是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一事一审”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规定,确保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通过多渠道畅通政府信息发布载体,综合利用“临河微城管”微信公众平台、便民服务窗口、公示栏等渠道发布政府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或索取。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城市管理服务热线(电话8296000)处理举报7504件,其中市容市貌6657件,油烟污染383件,渣土43件,大型公建240件,规划管理181件,回复处置率100%。12345政府服务热线共受理1574件,办结了1248件,正在办理的1件,转办其他单位325件。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严格按要求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信息采集、审核与发布,确保工作常态化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4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16.7778.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工作人员专业能力有待加强。部分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政策法规的理解以及信息编辑发布的实操能力仍有提升空间。

(二)改进情况

一是明确信息公开责任分工。将信息公开任务分解到岗、责任落实到人。

严格内容审核把关。加大稿件审核力度,避免出现页面错乱、栏目空白或更新不及时的情况。

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深刻认识信息公开对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治理能力、保障公众权益的重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119

 

初审:何小虎          复审:王劲丰         终审:赵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