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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1-23 10:56 来源:临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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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he.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临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876156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临河区人社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列为年度重点任务,严格对标中央及省、市、县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地,持续提升政务透明度,保障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同时,全力推动政务公开提质增效、创新发展,在优化主动公开信息质量、规范公开平台及政务新媒体运维、强化重大政策宣传解读、高效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关键环节均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不同渠道,主动公开信息275条。其中,机关简介1条,就业创业类信息187条社保领域85条,财务工作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7月22日收到了王某通过信函提交的关于公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内蒙古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或批复等相关文件;以及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书、企业情况说明、实施方案等);并提供员工名单(涉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部分可作区分处理)”的申请,并于2025年8月18日回复其信息本机关可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保障政务信息准确、完整、及时,我单位健全信息管理体系,严格规范信息发布审核全流程,从起草、复核到发布实行多级审核把关。定期开展已公开信息清理与动态更新,确保内容合法有效、与时俱进。对各类政策文件同步开展深度解读,通过图文结合、案例剖析等多样化形式,提升解读内容的通俗性与可读性,助力公众精准把握政策核心要义。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发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优化升级,着力畅通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渠道。在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等便民服务场所,均设置政务公开查阅专区,为群众现场查阅政策资料、获取权威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不断健全政务公开监督保障体系,专门成立专项监督小组,定期对各二级单位及内设股室的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督查检查,使各项公开任务落地见效。同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公开投诉举报电话与电子邮箱,广泛征集公众的意见建议,做到及时受理、高效处置、闭环反馈,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2

0

0

6

33

1

0

0

34

5

1

0

0

6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 信息发布精准性与规范性不足:部分公开信息存在内容与群众需求脱节、细节失误等问题,如面向老年人的社保操作指南、小微企业创业扶持细则等细分领域供给不足,实用性欠缺。        

2. 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待提升:在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时,存在答复依据适用不当、实质审查不到位等情况。

(二)改进情况

1. 健全精准公开与审核机制:深化重点领域信息细分公开,针对不同群体需求制定定制化政策包,补充完善老年人、小微企业等特定对象的专项服务信息。

2.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强化工作人员对公开范围、答复依据的业务培训,建立申请事项实质审查机制,对涉及民生重大事项的申请从严把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临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2日

 

初审:吕孟庭         复审:李瑞祯        终审:苏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