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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1-23 10:48 来源: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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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临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he.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临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892766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临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力支持和科学指导下,严格遵循《条例》及配套规定,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优化公开渠道、规范发布流程,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与获取信息的便捷性,以"及时、准确、全面"为工作准则,持续提升新时代政务公开标准化水平,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评议。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规范要求,我委系统梳理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部门职能及业务事项的信息资源,编制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依托临河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集中向社会公开机构职能、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政职权清单及各项管理制度等政务信息。

2025年度,与巴彦淖尔广播电台合办《健康临河》栏目,录制节目36期,每期播出7次;在巴彦淖尔广播电视台播放《健康素养66条》公益广告,每月累计播放100次,播出新闻4期;各级各类媒体信息发布480余条,临河区卫健委官方微信公众号“临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推送89次,发布信息34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与协同流程;二是规范政务信息日常管理,建立"采集-审核-发布-归档"全流程工作闭环,确保任务层层落实;三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重点强化合法性、保密性及政策关联性审查,建立双人复核机制,保障公开信息的精准性与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本年度,通过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1条。

(五)监督保障

日常工作中,我委构建了"指导-督查-反馈-优化"的全周期管理机制,将政务公开实务操作规范、《条例》深度解读及典型案例分析系统纳入年度培训体系。通过专题授课、交叉互评等多元化培训形式,重点强化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解能力与实操技能,同步建立培训效果跟踪评估机制,持续提升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和实际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本年度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信息发布时效性不足、公开内容覆盖面不广等问题。针对上述短板,我委已专题部署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系统性培训,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1月19

                   

初审:温晓燕           复审:杨东          终审:姜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