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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1-21 15:21 来源: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临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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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临河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临河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he.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临河分局情报指挥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896072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临河分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公安中心工作,聚焦群众关切,以“规范、透明、便民”为原则,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度,临河公安分局聚焦社会关切和公安职能,明确公开重点,优化公开渠道。通过临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治安管理、户政服务、执法动态等重点领域信息。全年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发布警务动态、安全提示、案件通报等信息1260条;依托警务执法公开系统,公开行政案件2432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668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申请公开情况。临河分局规范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全流程管理,建立“专人负责、分级审核、限时办结”工作机制,确保每件申请都得到规范处理。2025年,临河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及“一事一审”保密审查原则,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流程,明确审核责任,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安全。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动态更新机制,对公开信息进行分类梳理、规范归档,实现信息属性源头可溯、风险可控。

(四)平台建设情况

升级“临河公安”网站专栏,在微信公众号开发搭建“办事咨询”智能答复系统,接受群众线上咨询1521人次,咨询信息1650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对各部门公开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加强业务培训,组织民警学习《条例》及政务公开相关政策规定,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鼓励群众参与监督,确保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6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68

行政强制

68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854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部分政策解读较为简单,缺乏案例分析和通俗化阐释,群众理解度有待提升;二是公开渠道协同性不够,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平台信息更新存在轻微时差,线下查阅点资料更新频次需进一步优化。

(二)改进情况

一是深化公开内容建设,聚焦群众关切,对户籍管理、治安处罚等重点领域政策,采用“文字+案例+问答”形式开展解读,增强信息可读性和实用性;二是优化平台管理机制,建立信息发布“一站式”审核发布流程,实现各公开平台信息同步更新、同源发布,提高线下查阅点资料更新频率,确保信息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临河分局

                           2025年1月20日

 

初审:王嘉诚       复审:刘         终审:白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