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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1-20 17:22 来源: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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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教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临河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he.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临河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780980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临河区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做好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临河区教育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教师编制招聘、教师资格认定等信20条,通过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教育热点信息276条,确保群众能够及时、准确获知临河区教育信息。依托“河套融媒”平台开展新生入学问题专项在线解答,精准回应家长关切;畅通电话、电子信箱诉求受理渠道,高效回应群众各类意见建议与举报诉求。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已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答复,答复率100%。本年度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恪守相关规章制度,聚焦教育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细化信息公开各环节工作职责,压实各岗位主体责任,在信息审核环节刚性落实 “三审三校” 制度,严把信息发布前置审核关,确保公开信息规范、及时、完整、准确。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多渠道发力,既依托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市教育局等官方网站通过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教育”、“黄河金岸魅力临河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及时发布教育领域的政策、信息、动态等。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职责明确的领导机制和责任体系,清晰界定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以及各股室、各岗位的职责分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积极组织参加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素养,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机关部分人员对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较为淡薄、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待提升。

二是向公众解读政策方针的形式偏少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以及公开范围、内容、方式等核心要素,督促全体机关干部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如政策问答、视频解读等),帮助公众从多渠道精准获取、准确理解政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教育局

2026年1月15日

 

初审:李  健          复审:朱宏杰           终审:王  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