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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1-15 16:30 来源: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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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he.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876627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严格遵循《条例》规定,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统筹推进政务公开与市场监管核心工作深度融合,以高质量政务公开赋能法治政府建设和营商环境优化。全年重点围绕主动公开机制完善、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信息管理提质、平台建设优化、监督保障强化等方面扎实推进工作,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规范性。

(一)主动公开情况。

聚焦市场监管领域重点工作,健全主动发布机制,明确公开范围、时限和责任主体,确保法定公开事项“应公开、尽公开”。重点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监管、行政执法、政务服务等民生关切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2025年通过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官方门户网站和微信订阅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完善依申请公开全流程管理机制,建立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闭环制度,严格在法定时限内规范答复。加强申请办理过程中的沟通协调,精准把握申请人需求,提升答复质量和满意度。2025年依申请公开3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认定“三同步”制度,在公文起草阶段即明确公开属性,做到“谁起草、谁提出、谁制作、谁认定”。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公开信息安全合规。定期开展政务信息“回头看”,及时更新失效信息,维护信息准确性和时效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做好信息发布协同联动,提升信息传播覆盖面和影响力。扎实开展平台日常巡查监测,及时整改存在问题,保障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强化结果运用。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各股室、二级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0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6

行政强制

7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公开内容针对性有待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虽覆盖主要领域,但围绕市场监管核心业务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重点工作的深度解读和细节公开不足,与公众期待存在差距。

2.公开形式创新性不足。信息公开主要依赖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的互动性和传播力有待加强,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多以文字解读为主,图解、视频等生动易懂的形式运用较少。

3.工作队伍专业能力有待强化。部分工作人员对《条例》精神和相关业务知识的理解不够深入,在信息公开范围界定、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等方面的专业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

1.精准聚焦重点领域公开。围绕公众关切,修订完善主动公开事项目录,重点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抽检、行政执法案卷信息等领域的公开内容,增加专项工作进展、典型案例分析等深度信息,提升公开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建立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台账,明确责任股室和公开时限,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发布。

2.丰富公开形式提升传播效果。加强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优化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平台功能,增加政策解读图解、短视频等形式,增强信息的可读性和传播力。建立政务公开互动机制,及时回应公众留言咨询,提升公众参与度。定期开展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整改,优化栏目设置,提升平台服务效能。

3.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水平。组织开展《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专题培训,邀请专家进行授课指导,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制度,明确各股室、二级单位政务公开联络员,加强业务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强化结果运用,推动工作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2日

 

初审人:宋佳雨    复审人:赵添宏    终审人: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