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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1-15 09:53 来源:临河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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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文化旅游体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临河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he.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临河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8761504)。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临河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文化惠民、旅游兴业、体育强区等方面的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在“临河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4条、在公共文化服务栏目发布文旅信息13条,在本部门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动态信息145条、视频动态85个,在本单位固定“公开栏”公布公示信息18 条,通过“政务12345热线”平台答复及解决群众诉求151余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未收到电话、网络平台、来信等方式提出的相关政府信息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5年,区文化旅游体育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积极参与的联动氛围,严格执行上网信息“三审”制度,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公开形式,积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和单位公开栏等方式,紧紧围绕文化、旅游、体育工作主责主业,及时总结报道重要创新举措、工作动态、文旅活动和体育赛事等内容,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水平,接受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五)监督保障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上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制度,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流程,对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严防失密、泄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政务公开机构和人员专业化、理论化水平还不够高;

2.信息公开时效性、针对性有待加强;

3.相关政策解读形式仍需创新。

(二)改进情况。

是定期举办业务培训,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部署,不断提高全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业务水平。

是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开展好文化旅游体育资源及安全生产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扩大信息覆盖面。

是采用图解、视频等创新性解读方式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使政策信息通俗易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临河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5年1月20日

 

初审人:徐       复审人:樊海全     终审人:乔晓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