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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1-15 09:48 来源: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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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临河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he.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临河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8526765)。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临河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任务,通过召开专题部署会、开展主题党日等方式传达各级会议精神,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构建 7×24 小时政务服务体系,建成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推行“延时错时”“周末不打烊”等特色便民服务,实现1447项事项双休日可办,累计提供延时服务1.2万件(次)。设立“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服务专区,开辟优先办理窗口。印发《临河区深化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暨“综合窗口”改革实施方案》,推动32个部门1622项事项进驻大厅。

(一)主动公开情况。

依托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完成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机构简介优化完善工作。梳理形成涵盖556项涉企服务事项的《临河区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并在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公布挂载。编制完成《2025年临河区政务数据共享负面清单》《2025年临河区政务数据共享供需对接清单》《2025年临河区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共计621项,均主动公开并挂载至巴彦淖尔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内网。通过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临河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累计发布各类信息24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以来,临河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接入事项已达2200项,全程网办率从77%提升至92%,企业开办进入0.5个工作日时代,较十四五初期缩短60%,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均时限压减30%。同时,通过免申即享等惠企模式,累计兑现政策资金超5亿元,惠及企业3200余家,全年预计为企业减负约3.2亿元,成本做减法,活力做加法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切实加强发布内容管理,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初审由拟稿人负责并署名复审由部门领导负责并署名,终审由分管领导负责并署名;对内容筛选、质量把控及展现形式进行全流程严格审核,确保信息发布安全、规范、有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规范内蒙古政务服务网中介服务超市栏目,将92家中介服务机构其纳入“中介服务超市”进行统一管理。为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工作,现对相关账号名称进行统一规范,进一步强化政务新媒体的官方属性与辨识度,更好地发挥政务新媒体政策宣传、政务服务、政民互动的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保密及网络安全工作,坚持从源头抓起、从思想入手,多措并举筑牢安全防线。2025年以来,通过党支部会议、局工作例会等形式,累计组织开展专题学习5次,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涉密文件管理规定、保密工作培训教材及警示教育片等内容,反复强调严禁将涉密信息上传至非涉密设备或网络。同时,集中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仍需加强

二是个别政务公开的内容存在更新不及时、质量标准不高的问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分批次有效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4次常态化开展业务指导15次,注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运用切实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二是紧扣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任务,逐落实到人压实责任,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内容质量与时效,严格把控公开标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6年1月7日

  

初审:刘亚东      复审:赵        终审:丁智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