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25
日期:2026-01-15 09:21 来源: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统计局 
分享到:
    
临河区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临河区统计局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he.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临河区统计局办公室(电话:0478-8526693)。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临河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发挥统计咨询职能,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切实增强统计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结合统计工作实际,2025年主动公开信息15条,其中机构职能1个、统计数据1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我局及时进行动态更新,明确专人负责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确保所有公开的信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平台建设情况。依托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中的“数据发布专栏和“临河区统计微讯”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及时公开统计数据,做好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工作,不断提升统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质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综合股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但仍存在待加强的方面:一是统计数据的发布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统计数据的解读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情况。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安排专人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工作,确保统计数据按时发布,并同步做好解读;二是季度数据以图文的形式进行发布解读,以更直观的方式呈现,让数据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统计局

    2026年1月8日

 

 

初审人:王      复审人:刘恩毅    终审人: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