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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1-15 09:13 来源:临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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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 30号)制作。全文包括临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he.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临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852365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临河区工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锚定“服务升级、公开透明”的核心目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遵循,深度融合数字化转型与政务服务创新,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通过构建“智能公开、精准服务、互动反馈”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着力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覆盖面和公众参与度,切实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临河区工信局严格遵循区委关于党务、政务、财务“三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主动公开的相关要求,依托党务公开平台、财务公开平台及微信公众号等,累计对外主动发布政府信息18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5年,我局紧扣“谁开设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明确专人专岗负责信息发布全流程,从源头把控信息质量。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逐字逐句开展合法性审查,重点核对政策依据、数据准确性及表述规范性;同时强化账号与密码管理,采用定期更换密码、设置复杂字符组合等方式筑牢安全防线,全年未出现因审核不严或密码泄露导致的违规问题,确保每一条公开信息都经得起检验。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5年,我局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要求,持续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与深度:在区政府网站、党务公开平台、线下三务公开栏及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同步更新内容,不仅及时发布产业扶持政策、项目审批进展等核心政务信息,还补充了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等便民内容,通过优化页面布局、增设搜索功能等方式提升用户查找效率,让信息公开平台真正成为群众了解政务、办事参考的“贴心窗口”。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5年,我局以常态化监督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见效。一是通过定时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平台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完整性进行核验,主动配合政府公开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二是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在公开平台显著位置公示监督电话(0478-8523656),安排专人负责接听记录,对群众反映的信息缺失、内容错误等问题第一时间核实整改,全年回应群众关切事项超百件,用实际行动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信息未针对企业、群众、媒体等不同群体进行精准分类推送,导致公众获取有效信息的效率较低。

二是现有公开渠道以“官方发布”为主,未充分利用短视频平台的“场景化传播”等新模式,对年轻群体的触达率不足,信息传播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仍存在。

三是部分工作人员对大数据分析、智能信息检索、新媒体运营等技能掌握不足,难以通过数据挖掘识别公众关切热点,导致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针对性不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通过政务热线、社交媒体留言等渠道收集高频咨询问题,对重点项目、民生事项实行“进度条式”动态公开,确保信息供给与公众需求精准匹配。

二是研究拓展“短视频+直播”公开场景,针对青年群体制作“一图读懂”“政策脱口秀”等轻量化内容。

三是深化与区委宣传部联动,通过“掌上临河”“爱临河”等本地化平台开设“信息公开专区”,整合政策查询、办事指南、民意征集等功能,主动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临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月10日

 

初审:张博            复审:李警            终审:范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