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条款内容 | 依据 效力 位阶 | 公开 时限 | 公开 主体 | 事项类别 (法定公 开、其 他)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责任 处室 | 对应职责 |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三级 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群体 | ||||||||||
机关 简介 | 机构 设置 | 临河区 林业和草原 局主要职责 、 内设机构 及所属单位 的名称、机 构职能、负 责人姓名、 内设机构、 办公时间、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信息公开 条例》 (国务院令 第71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 1.第二十条第二款 行政机关 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 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 列政府信息: (二)机关职能 、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 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 名; | 行政 法规 | 信息 形成 或者 变更 之日 起20 个工 作日 内 | 临河区林 业和 草原 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办公 室 | 负责维护和 更新机构设 置信息(职 责、 内设机 构、负责人 、联系方式 等) ,确保 信息准确性 和及时性。 收集、整理 并公开领导 姓名、职务 、分工等信 息,确保信 息符合公开 要求。 | ||
领导 简介 | 临河区 林业和草原 局领导姓名 、职务、分 工等信息 | |||||||||||||
政策 解读 | 与林业和草 原有关的重 大政策解 读,有关热 点问题的解 读和回应 | 1.《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 (国务院 令第711号) 》 2.《内蒙古自治 区行政规范性文 件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 人民政府令第262 号公布)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 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行 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 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 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 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 文件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制定 机关应当自行政规范性文件签 发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通过 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者其他 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 以及报刊、广播、 电视等途径 予以公布。 | 行政 法规 | 信息 形成 或者 变更 之日 起20 个工 作日 内 | 临河区林 业和 草原 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办公 室 | 对林业和草 原重大政策 进行解读, 回应社会关 切,确保政 策透明度和 公众理解。 | |||
财务 公开 | 临河区 林业和草原 局季度支出 情况、 “三 公 ”经费支 出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信息公开 条例》 (国务院令 第711号)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七款行政机关应当 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 府信息: (七)财政预算、决 算信息; | 行政 法规 | 信息 形成 或者 变更 之日 起20 个工 作日 内 | 临河区林 业和 草原 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财务 室 | 编制并公开 季度支出、 “三公 ”经 费等财务信 息,确保财 务数据透明 合规。 | |||
财政 预决 算公 开 | 部门 预算 公开 | 临河区 林业和草原 局及所属单 位预算情况 说明、表格 、预算绩效 管理情况等 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信息公开 条例》 (国务院令 第711号)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七款行政机关应当 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 府信息: (七)财政预算、决 算信息; | 行政 法规 | 信息 形成 或者 变更 之日 起20 个工 作日 内 | 临河区林 业和 草原 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财务 室 | 负责编制、 公开部门预 算及绩效管 理信息,确 保预算数据 的准确性和 及时性。编 制并公开部 门决算信 息,确保决 算数据完整 性和合规性 。 | ||
部门 财政 决算 | 临河区 林业和草原 局及所属单 位决算情况 说明等信息 | |||||||||||||
建议 提案 办理 | 政协 提案 办理 | 主办、协办 或单办、分 办的人大代 表建议提案 办理复文 | 1.《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做好全国 人大代表建议和 全国政协委员提 案办理结果公开 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14 〕46号) 2.《内蒙古自治 区人民政府办公 厅关于做好自治 区人大代表建议 和政协提案办理 结果公开工作的 通知》 (内政办字 〔2015〕233号)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 厅关于做好自治区人大代表建 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 作的通知》 一、公开范围 : 自治区人大常 委会、 自治区政协交由盟行政 公署、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有 关部门独办、主办和分办的, 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 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 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和自治区 政协提案办理复文,盟行政公 署、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有关 部门办理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 和自治区政协提案总体情况, 自治区人大代表和自治区政协 委员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以 及有关工作动态等内容。 | 行政 法规 | 信息 形成 或者 变更 之日 起20 个工 作日 内 | 临河区林 业和 草原 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办公 室 | 协调处理政 协提案办理 工作,确保 提案复文内 容准确、及 时公开。协 调处理人大 代表提案办 理工作,确 保提案复文 内容符合法 规要求并按 时公开。 | ||
人大 提案 办理 | 主办、协办 或单办、分 办的政协委 员提案办理 复文 | |||||||||||||
双公 示 | 临河区 林业和草原 局临时使用 林地、草地, 植物检疫证 书等审核信 息 | 《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政许可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五条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 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非 歧视的原则。有关行政许可的规 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 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 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 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外,应当公开。未经申请人同 意,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参 与专家评审等的人员不得披露申 请人提交的商业秘密、未披露信 息或者保密商务信息,法律另有 规定或者涉及国家安全、重大社 会公共利益的除外;行政机关依 法公开申请人前述信息的,允许 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 | 法律 | 信息 形成 或者 变更 之日 起20 个工 作日 内 | 临河区林 业和 草原 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行政政务审批中心 | 审核临时使 用林地、草 地等行政许 可申请,确 保实施过程 和结果依法 公开。审核 核发植物检 疫证书,确 保核发过程 依法公开。 | |||
权责 清单 | 权责主体、 权力事项名 称、权力类 型、设定依 据等信息 | 中共中央办公厅 、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推行地方 各级政府工作部 门权力清单制度 的指导意见》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 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 二(七)公布权力清单。地方各 级政府对其工作部门经过确认保 留的行政职权,除保密事项外, 要以清单形式将每项职权的名称 、编码、类型、依据、行使主体 、流程图和监督方式等,及时在 政府网站等载体公布。垂直管理 部门设在地方的具有行政职权的 机构,其权力清单由其上级部门 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 核确认,并在本机构业务办理窗 口、上级部门网站等载体公布。 | 行政 法规 | 信息 形成 或者 变更 之日 起20 个工 作日 内 | 临河区林 业和 草原 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办公 室 | 制定、更新 并公开权责 清单(权力 类型、依据 、主体 等) ,确保 行政职权清 晰透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