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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1-17 16:12  来源:临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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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临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inhe.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852388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临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的内容本着“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规定允许的范围”的原则予以公开。2024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其中,重大项目信息1条,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公示清单1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委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受理、登记、审查、审签、答复告知、送达收签、归档等程序,保证依申请公开的依法规范,切实保障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力。2024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4年,按照统一部署,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主动公开范围,认真梳理职责范围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更新发布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等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依托内蒙古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以及临河区人民政府网站等政务新媒体作为我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及时发布项目办理流程、政务服务事项等公共服务类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确保公开信息符合规范标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政务公开的严肃性。2024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全面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事后管理有些薄弱

改进措施:一是开展专项自查,梳理公布的各类信息资料,及时修正调整内容,确保相关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二是进一步加强已公开政府信息的事后管理,并根据形势变化,不定期对已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再审查,确保已公开政府信息持续合法合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临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临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17日


 
           
主办: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临河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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