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统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和《统计信息公开目录》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更新,并在临河区政府网站上发布。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区统计局按照《统计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向社会公开,包括本局的内设机构和职能设置,行政执法,全区经济社会统计数据等。
(二)公开形式
本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公开:
1.临河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inhe.gov.cn)
2.发布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3.撰写并印发《统计分析》;
4.政务新媒体:临河统计微讯(微信号:lhtjwx);
(三)公开时限
凡主动公开的统计信息,应在信息生成后及时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能迟于信息生成后15个工作日。
本局网上公开的信息,除固定的信息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一般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局将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依申请公开(按申请公开程序)途径获取有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局首批可依申请公开的统计信息为统计数据(年度和月度)。下列统计信息,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涉及单个企业或家庭资料的;
3.正在统计、调查过程中的;
4.与统计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二)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临河区统计局;
办公地址:临河区政府大楼3045室;
办公室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8-8526693
地址:临河区统计局3045室
邮政编码:015000
电子邮箱:lhtjj1024@163.com。
(三)公开程序
申请公开信息的,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1.申请提出
向本局申请公开信息的,应填写“临河区统计局政府公开信息申请表”。表格可复印,可从网上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linhe.gov.cn
2.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临河区统计局公开信息申请表”后,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以及当面申请等方式向本局提出申请。电子邮件发至lhtjj1024@163.com,来函请寄临河区统计局办公室(信封上注明“申请政府公开信息”字样),传真电话:0478-8784811,当面申请的请到临河区统计局办公室办理。
3.申请处理
本局接收申请人的申请后,按照信息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进行办理,将依次进行登记、分办、承办、答复等程序,并在受理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应方式将办理结果告知申请人。
4.申请注意事项
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要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文件标题、文号、发文时间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②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补正的申请不符合要求或者补正后仍然无法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本机关将视情况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仍无法确定的,本机关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内容不明确,无法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④依申请公开渠道仅限于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信访、举报、投诉等诉求请通过其他法定途径进行。
三、申诉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者。
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监督电:0478-8526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