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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1-15 15:41  来源: 临河区城关镇人民政府   录入:web  
    
临河区城关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相关通知要求,现将城关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城关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政务公开系列工作部署,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着力做好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提升基层服务公开,不断夯实基层政务公开基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透明化进程

(一)主动公开

我镇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发布或更新信息,2023通过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23条,微信公众号发布131条,内容涵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社会救助日常工作动态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我镇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城关镇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为工作理念,落实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做到领导、制度、专员“三到位”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专员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以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推动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市、区制定的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加强对我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同时依托“临河区城关镇”微信公众号平台作为重要宣传媒介,及时展示城关镇工作动态,促进公开形式多元化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对应信息,保持内容符合栏目要求,出现错误进行调整及更新。二是严格运行保密审查机制,落实领导责任制、岗位责任制,认真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管理“谁发布、谁负责、设审查”、“事前审查、依法审查”总原则,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登记制度,保证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三是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的考核,严格责任追究。2023年,我镇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责任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较为简单,信息发布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二是信息公开涉及范围不够广泛,局限性大;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未按照“随生成随公开”原则进行公开;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提升,在主动公开方面工作程序不够规范,存在信息目录分类杂乱,信息格式不规范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整理城关镇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能够方便公众查询;二是进一步将政务公开工作细化和完善,注重从公众的视角去谋划、审视和优化公开的内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便民利民;三是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利用各村微信工作群、微信朋友圈,实现政策图解、工作推进和成效实时共享,让群众真正有参与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镇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临河区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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