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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2-10 11:12  来源:临河区新华镇人民政府   录入:web  
    
临河区新华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临河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镇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镇政府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新华镇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渠道 

1.门户网站:临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he.gov.cn);

2.本机关当面受理点:新华镇人民政府

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镇人民政府

工作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8)8901360

3.镇政府还将采用中心内网,报纸、便民服务指南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镇政府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镇政府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镇政府申请获取。镇政府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新华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478)890136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镇政府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镇政府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 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镇政府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镇政府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镇政府掌握的政府信息,镇政府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镇政府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镇政府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镇政府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镇政府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一)申请人认为镇政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投诉。

临河区新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投诉电话:0478-8901360

邮政编码:015000。    

接待投诉时间:8:3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人认为镇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附件:临河区新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临河区新华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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