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塑造阳光党务、打造阳光政务,推进公开形式标准化、公开内容规范化、公开工作制度化,让干部群众及时了解党务政务情况,制定本指南。
一、公开内容
(一)党务公开内容
1、思想建设方面。主要包括:本单位党组织关于本年度工作发展的重大事项、决定情况;重要会议和作出的决策、决定,为民办好事、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决策、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主要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和工作分工、工作职责,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情况,会后制定的整改措施及向群众反馈的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
3、干部人事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后备干部推荐培养干部考察预告、干部任前公示、干部竞争上岗等情况。
4、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情况。主要包括: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财务审计、财务制度执行等情况;典型违纪案件查处情况等。
5、基层组织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度,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等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等。
6、党员群众关注、经党组织临时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政务公开内容
1、财务收支情况。
2、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3、惠民政策有关文件及落实情况。
4、各站办所工作人员、职责分工及岗位承诺。
5、干部群众意见及处理结果反馈。
6、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二、公开形式
在街道和社区设立三务公开栏,同时要同步公开在三务公开网络平台上。
三、公开时间
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相适应。分为定期公开、逐段公开和即时公开。对需要定期公开的内容,如财务收支情况、考勤等制度执行情况实行定期公开;对阶段性工作实行逐段公开;对动态性、临时性的工作,如工作动态、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内容,根据情况实行即时公开。
四、公开程序
(一)拟定内容。办公室负责拟定公开内容,报请党工委审查批准。
(二)会议审定。党工委召开班子成员会议,对拟公开内容进行讨论,审定后由办公室进行公开;
(三)意见处理。干部群众对公开的内容有意见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干部群众意见箱向党工委反映,办公室每周收集梳理一次,报告主要领导处理解决。解决情况书面反馈当事人,并每月在政务公开栏公示一次。
(四)整理归档。超过公开期的党务政务信息,办公室及时撤换,归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