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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1-20 10:59  来源:临河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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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将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予以公布,报告由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应急管理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的数据截至202112月31日,主要以网上公布形式为主,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临河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电话:0478-852389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精神,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的一项重要日常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

主动向社会公开财政部门有关政策文件,并对其内容进行详细、规范解读,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广泛利用领导解读、专家解读、媒体解读、政策图解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确保人民群众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2021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4条,其中在临河区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开执法检查、应急管理、党建活动等动态信息59条;在“三务公开”专栏公开政府集中采购13项,公开“三务”信息121条;在信用巴彦淖尔网公开行政许可21项,行政处罚10项。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做好政务信息日常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落实主动公开工作。二是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加强合法性、保密性审查,确保信息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区政府办统一安排部署,我局按时按质完成信息公开目录调整工作,并做好栏目信息的迁移和完善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不断健全完善工作制度,逐步加强工作评议监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明确组织领导,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不断摸索内部制约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和延伸。具体有以下几点措施:

(一)加强领导,责任分工明确。党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给予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局政府信息工作相关规章的制订、公开信息的发布和报送、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等具体工作,形成了统一领导、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

(二)建章立制,规范日常管理。在广泛征求各股室意见和班子讨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完善、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实施办法。通过建章立制,规定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特别是对公文信息公开、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信息公开的流程作了规范,确保了该项工作积极、稳妥地实施。同时明确将信息公开的工作情况,列入各股室局属二级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评范围,也作为全局廉政建设和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加强审核,及时公开发布。根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及时、准确、规范地公开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并且遵循“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对政府信息予以严格把关,在公文拟定时就确定文件是否主动公开,做到依制度、依程序进行。

2021年我局在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镇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1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务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部分人员公开意识不强,政务公开还不够主动,尤其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具体,相关工作有待进一步细化深化。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手紧缺。局里有专职人员,面对政务公开较大的工作量,存在人手不足的问题。三是政务公开要求越来越高。当前,在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高要求和信息公开规范、及时、准确的高标准下,政务公开工作对工作人员专业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培训。

针对上述问题,局将继续按照国家、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和临河区的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该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好局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按照要求把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信息予以公开,切实拓展主动公开的深度。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根据职能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范围、职责,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尤其是信息审查和发布机制及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和调整信息公开目录,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三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开展相关政策法规、案例、业务操作等学习,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未收取过信息处理费。


                                      

临河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4日


   

 
           
主办: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临河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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