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将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予以公布,报告由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应急管理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的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主要以网上公布形式为主,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临河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电话:0478-852389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精神,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的一项重要日常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
主动向社会公开财政部门有关政策文件,并对其内容进行详细、规范解读,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广泛利用领导解读、专家解读、媒体解读、政策图解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确保人民群众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2021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4条,其中在临河区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开执法检查、应急管理、党建活动等动态信息59条;在“三务公开”专栏公开政府集中采购13项,公开“三务”信息121条;在信用巴彦淖尔网公开行政许可21项,行政处罚10项。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做好政务信息日常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落实主动公开工作。二是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加强合法性、保密性审查,确保信息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区政府办统一安排部署,我局按时按质完成信息公开目录调整工作,并做好栏目信息的迁移和完善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不断健全完善工作制度,逐步加强工作评议监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明确组织领导,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不断摸索内部制约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和延伸。具体有以下几点措施:
(一)加强领导,责任分工明确。局党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给予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局政府信息工作相关规章的制订、公开信息的发布和报送、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等具体工作,形成了统一领导、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
(二)建章立制,规范日常管理。在广泛征求各股室意见和班子讨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完善、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实施办法。通过建章立制,规定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特别是对公文信息公开、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信息公开的流程作了规范,确保了该项工作积极、稳妥地实施。同时明确将信息公开的工作情况,列入各股室、局属二级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评范围,也作为全局廉政建设和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加强审核,及时公开发布。根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及时、准确、规范地公开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并且遵循“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对政府信息予以严格把关,在公文拟定时就确定文件是否主动公开,做到依制度、依程序进行。
2021年我局在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镇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1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务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部分人员公开意识不强,政务公开还不够主动,尤其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具体,相关工作有待进一步细化深化。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手紧缺。局里没有专职人员,面对政务公开较大的工作量,存在人手不足的问题。三是政务公开要求越来越高。当前,在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高要求和信息公开规范、及时、准确的高标准下,政务公开工作对工作人员专业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培训。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继续按照国家、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和临河区的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该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好局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按照要求把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信息予以公开,切实拓展主动公开的深度。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根据职能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范围、职责,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尤其是信息审查和发布机制及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和调整信息公开目录,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三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开展相关政策法规、案例、业务操作等学习,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未收取过信息处理费。
临河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