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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1-20 11:00  来源: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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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和《关于报送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在临河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有条不紊,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完成。现将我局2021年政府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

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通过临河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动态信息10余条,通过行风热线、人民网、新浪微博,及时办理群众反映问题15件,接待群众来访32人次,年内共接听群众反映有关市容、规划等方面的举报电话3058个,微信平台群众举报461条;通过我局政务公开栏公开信息96条;通过北方新闻网、巴彦淖尔新闻网、《内蒙古日报》、《巴彦淖尔日报》、《黄河晚报》等自治区、市、区各级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00余;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公开信息147条。以上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类信息,没有涉及国家秘密以外的其他免予公开的公文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依据临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行政权力梳理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临政办发﹝2014﹞113号)文件要求,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在区政府网站发布了清单,列明了设定处罚依据、处罚种类、处罚裁量基准、办事流程、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内容,为群众办理业务提供依据。

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单位预决算,财政预决算,公开内容细化,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了说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积极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公开载体,增强公开实效。一是在局机关大厅设立政务信息公开栏,及时公开和更新政务信息内容二是依托微信公众平台市民群众和其它组织获取城市管理相关方面的政务信息提供便利;三是通过电子邮件及传真及时向区委办、区政府办报送信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四是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网络、城区LED大屏城管执法宣传专栏、城管违法行为曝光台等媒介,拓展发布信息的渠道,使群众能及时获得政务信息,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五是利用普法宣传日等公益活动在街面开展宣传,公开城市管理有关信息;六是通过“12319”8296000”城管举报投诉热线、“临河微城管”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向群众解疑释惑,及时公开市民所需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设立信息公开监督电话(0478-8296536),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0

0

0

4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二是在政务档案管理方面,需要健全常态化管理的长效机制。

改进情况:2022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的工作力度,将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提高局属各部门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它作为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依法行政的大事抓紧抓好。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依托城管智慧指挥中心,强化微信公众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四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的针对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未收取过信息处理费。

 

 

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113

 
           
主办: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临河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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