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的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决策部署的监察工作。
(二)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区政府各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报送区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
(三)承办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和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乡镇、各单位、各行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全区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普及法律知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督查全区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管理、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和全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八)指导、监督群去法律顾问、律师、公证工作。承担区法律专家库、区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组织、管理工作。
(九)协调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巴彦淖尔考区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区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负责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部门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一)管理、指导全区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148”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和考核工作。
(十二)规划、实施、指导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
(十三)管理、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十四)参与全区综治、维稳、信访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临河区司法局内设10个股室:办公室、法治调研督查股、行政复议股、行政执法监督股、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普法与依法治理办公室、基层工作股、公证律师管理股、科技信息化股、政治部,下设20个基层司法所。
三、领导信息
杨大千 临河区司法局局长
赵旭东 临河区司法局副局长
邬旭东 临河区司法局副局长
尚 敏 临河区司法局副局长
四、基本信息
单位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金沙路帅丰街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联系电话:0478-8921599
Email:lhqsfjbgs@126.com
临河区司法局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