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局属于应当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查询,编制本目录。
一、局领导班子分工及联系电话
党组书记、局长耿卫兵:主持全面工作,对全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主责。
联系电话:0478-8761674
党组成员、副局长阿庆阳:负责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建设和开放工作,建立健全体育场馆开展群众体育活动。负责体育场地普查工作。负责指导体育社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体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承办大型体育赛事和活动,推动区域交流与合作。负责组织开展国民体质测定。负责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建设工作。负责组织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监管全民健身活动。负责竞赛训练及青少年体育工作开展的指导、监管。负责运动员注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参加、承办市级及以上的竞技类体育培训、竞赛活动。负责组织举办区级体育竞赛、培训活动。负责审核相关体育行业的行政审批及建设。负责爱国卫生、健康机关和相关“创城”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财务报支把关、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扫黑除恶、意识形态等工作。分管脱贫攻坚、综治维稳信访、普法反恐、依法治区、体育项目申报等工作,做好党组、局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体育股,区青少年业余体校,区体育总会,产业办(体育项目申报)。
联系电话:0478-8761502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树栋:负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群众文化、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普查、管理、研究、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负责文化艺术、对外文化艺术交流、社群文化活动、全民阅读等工作。负责承办大型文化活动,推动区域交流与合作。负责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指导公共图书馆(总分馆)、文化馆(总分馆)、文化站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场馆的建设和开放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文化艺术活动和群众文化活动。负责组织文艺精品创作和生产。统筹文化、旅游、体育志愿者服务以及相关协会和社会组织的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非遗馆、美术馆的设施建设和业务建设及场馆开放等工作。具体负责河套文化研究所临河区分所的日常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财务报支把关、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扫黑除恶、意识形态等工作。分管全系统安全生产、消防禁毒、文化产业、文化体制改革、广电(村村响、户户通)、乡村振兴、文化项目申报等工作,做好党组、局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文化艺术股、产业办(文化项目申报),图书馆、文化馆,文物管理所、非遗保护中心、河套文化研究所临河区分所,安全生产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8-8761502
党组成员、副局长樊海全:协助局长抓好全面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文电、会务、档案、保密、三务公开、财务、人事、精神文明建设、科普宣传、诚信建设、扫黑除恶等工作。拟订本部门有关管理规章及综合性文件、报告等重要文稿,做好文字材料把关工作。负责全局及二级单位财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扫黑除恶、意识形态等工作,做好党组、局长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机关日常事务、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产业办(行政许可)、人事股、财会股、新媒体信息中心(党建办)
联系电话:0478-8761508
旅游服务中心副主任乔舒嵘:负责旅游服务中心工作。分管旅游方面工作。负责旅游景区创建、星级旅游饭店评定、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扫黑除恶、意识形态等工作,做好党组、局长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旅游项目申报、环境保护、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民族团结与宗教、统一战线、工青妇等工作,联系人大政协工作。
分管:旅游股
联系电话:0478-8761503
副科领导高永生:负责协调区直相关部门做好城市建设征拆工作和街长制工作,配合分管领导做好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的日常监管,做好党组、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根据“三定”方案,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研究股室设置和二级单位负责人及部分工作人员调整方案。
(一)内设股室人员任用:
1、办公室:
主任张红霞:协助分管领导做好机关日常事务、“三务公开”、保密、国防教育等工作,协调财会、政府采购、人事、党建、纪检工作,完成领导交派的临时性等工作。
副主任张东:协助张红霞做好机关日常工作,重点负责干部学习、普法、依法治区、反恐、健康教育、爱国卫生、综治维稳信访和领导交派的其他临时性等工作。
工作人员温亚岫、杨杨:主要负责发文、来文登记分发、政务信息收集和报送等工作,同时负责机关文秘、文印和领导交派的其他临时性等工作。
联系电话:0478-8761504
2、新媒体中心(党建办)负责人赵慧芳:负责“临河文化旅游”公众平台的运行和维护,并在新媒体上发布各类文化、旅游、体育信息动态。协助分管领导做好机关党建、纪检、脱贫攻坚和领导交派的其他临时性等工作。
工作人员:徐荣、段荟竹、张丰田、魏静怡、党迎迎、崔凤、闫柯罕、白娅璇及各二级单位负责人。主要负责每周将本部门涉及的政策法规、信息动态等重大事件及时进行编辑图文,形成的文稿要及时报送新媒体信息中心,经领导审核后,在相关宣传平台发布。
联系电话:0478-8761664
3、文化艺术股:
股长张丰田:协助分管领导做好文化艺术股工作,负责公共文化建设、文化体制改革、乡村振兴、意识形态、广电等工作,联系文化馆、图书馆、文物管理所、基层文化站(室)、文化大院(文化户)、草原书屋等业务工作,做好领导交派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联系电话:0478-8761504
4、体育股:
股长段荟竹:协助分管领导做好体育股和体育指导员协会工作,联系青少年业余体校和体育总会工作,做好科普宣传及领导交派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副股长张东(兼):协助段荟竹做好体育统计、报表和全民健身和群众体育等方面的工作。
联系电话:0478-8761549
5、旅游股:
负责人闫柯罕:协助分管领导做好旅游方面的工作,负责人大政协、网络市场监管等方面工作,做好领导交派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助理白娅璇:协助闫珂罕做好旅游方面的工作,负责扫黑除恶、民族团结宗教、统一战线等方面的工作,做好领导交派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联系电话:0478-8761664
6、产业办:
主任徐荣:协助分管领导做好文化旅游体育领域的产业发展、意识形态、诚信建设等工作,负责文化、体育、旅游行政审批许可和“放管服”工作,做好领导交派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副主任魏静怡:协助徐荣做好相关业务工作。
主任助理赵慧芳(兼):负责做好文化、旅游、体育方面的项目申报、规划管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478-8761549
7、安全生产办公室:
主任魏静怡:做好文化旅游体育领域安全生产、消防禁毒、精神文明等方面工作。
副主任魏永军、徐荣、魏强:协助魏静怡开展工作。
工作人员:郝喜荣、韩俊清、孟子荣
联系电话:0478-8761505
8、财会股:
股长贺萍:负责机关财务、内控、资产核查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
副股长魏静怡:协助贺萍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478-8761505
9、人事股:
股长李雪梅:负责机关及二级单位人事档案、调资、干部培训等方面工作,做好工青妇方面的工作。
联系电话:0478-8761505
(二)二级单位负责人
1、文化馆:
邱爱荣任文化馆馆长:主持文化馆全面工作。
党迎迎任文化馆副馆长:协助馆长做好文化馆日常工作,兼任文物管理所所长、非遗保护中心主任、河套文化研究所副所长,负责文物管理、非遗保护和河套文化研究方面的工作。
崔凤任文化馆副馆长:协助邱爱荣做好群众文化工作。
2、图书馆:
周晓梅任图书馆馆长:主持图书馆全面工作。
庞红霞任图书馆副馆长:协助周晓梅做好图书馆业务方面工作。
3、青少年业余体校:
魏永军任青少年业余体校校长:主持体校全面工作,负责体育总会工作。
二、局机关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一)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旅游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相关决策部署,按权限拟定全区文化艺术、旅游发展、体育健身工作的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提出组织实施建议,推动多元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和体制机制改革。
3、统筹规划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4、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节庆活动和体育比赛,指导文化旅游体育设施建设,组织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提出组织实施建议,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和四季旅游。
5、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贯彻执行国家文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文物保护规划方案,管理文物事业和博物馆事业。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管理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网络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9、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弘扬乌兰牧骑精神,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
10、指导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11、拟定旅游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培育旅游支柱产业战略措施,编制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区旅游业发展进行行业管理和宏观调控;培育和完善全区旅游市场;组织旅游资源普查;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和全区旅游统计工作。
12、负责协助做好星级饭店、旅行社的申报和复核工作,提出星级宾馆、饭店及其他重要旅游建设项目的审核建议;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业从业人员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13、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指导旅游娱乐工作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旅游业的财务管理和旅游企业审计验证工作。
14、负责全区竞技体育发展和运动项目布局,监督运动员队伍和体育后备人才的建设与业余训练工作;提出全民健身计划建议,制定国民体质监测实施方案。负责组织承办参加市级以上重大体育比赛,主办本级各项体育比赛和全民健身运动。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培养和输送体育后备人才。
15、负责本区域文化体育经营场所和举办营业性演出的行政许可、备案等审批事项。指导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体育和旅游安全生产、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
16、指导、管理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17、完成区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临河区文化旅游局设5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议、文秘、信息、档案、保密工作;负责提案、议案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本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党建、纪检、宣传、工青妇、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干部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民族宗教、综治维稳信访等工作。
2、文化艺术股。承担组织实施全区文化艺术事业及群众文化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文化艺术事业及群众文化、少儿文化的发展规划。负责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民阅读等工作;管理监督文艺作品评奖及推荐选拔工作,组织指导艺术创作、研讨及学术交流活动;组织挖掘和整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管理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负责全区文物保护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专业、业余文艺团体、各文艺协会和民间艺人的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文化艺术、社会文化重大课题调研和理论研究工作;指导监管文化馆、文物管理所、图书馆、美术馆、展览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组)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和活动开展,推进文化资源共享工程进程;承担本级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设备维修等服务工作,负责对基层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监督管理和验收检查。
3、旅游股。拟订全区旅游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承担全区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保护相关工作,承担全区旅游形象整体宣传、旅游对外合作交流事宜,组织开展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宣传推广工作;参与指导全区重大旅游节庆活动;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承担全区旅游统计工作,指导旅行社申报和年检工作;指导、监督国家、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关于各类旅游景区(点)、乡村旅游、度假区、旅游住宿等有关政策和制度的落实;监督旅游车船和特殊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及服务标准,组织指导星级饭店、旅游景区、乡村旅游质量等级申报工作,负责向自治区、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推荐三星级以上(含三星)饭店的申报和复核工作,协助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对星级饭店的评定和复核工作,负责向自治区、市行政主管部门推荐三星级及以上农家乐申报和复核工作;协调对旅游企业的行业管理,规范监督旅游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配合上级旅游部门对全区旅行社导游员、领队进行管理;协调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4、体育股。拟订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等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和体育竞赛管理制度建设;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组织指导、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组织承办大型体育赛事、活动,组织指导群众体育骨干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和运动项目布局,指导全区体育训练、竞赛和训练基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发展工作;指导和推进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事业发展;负责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布局,组织参加各级体育比赛;负责全区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负责全民健身三级体育社会指导员资格审查、审批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群众体育先进的申报工作,负责确认和公布区纪录及少年纪录;指导区老年体协、各类群众性体育协会工作。
5、产业办。负责全区文化、体育、文物市场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负责文化、旅游、体育项目规划、申报、产业统计汇总等工作;协助文化旅游体育行政执法部门管理和监督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配合职能部门开展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的安全生产和综合治理工作。4、其他事项
(三)其他事项
2017年4月份,临河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整建制上划到巴彦淖尔市文化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局,临河区文化旅游体育局不再具备综合执法职能;2019年5月底,根据新一轮机构改革要求,原来由临河区文化旅游局(体育局)承担的“新闻出版”、“著作权和版权管理”、“扫黄打非”办公室等业务职能已全部移交到区委宣传部。
三、行政许可事项
文物保护单位修缮许可(旗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设立、变更许可、营业性演出审批、娱乐场所的设立、变更、举办体育竞赛活动的许可(全县性)、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成立和变更审查、体育社会团体申请成立和变更审查、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许可、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审批许可。
临河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