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星庄园业主刘女士因小区电闸门突发故障绊倒受伤,与物业公司就赔偿问题僵持不下。最终,在社区“矛盾调解工作室”的介入下,使得一场有可能升级的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事发:出门遇“意外”,业主物业各执一词
据刘女士回忆,事发当时,她步行通过小区人行通道电闸门时,闸门突然从开着到快速关闭,她躲闪不及被绊倒,导致腰椎损伤变形,膝盖碰伤。
“闸门因小区业主很多在装修所以平时都是开着的,那天突然猛关,也没有警示音,物业肯定有责任”。刘女士认为,物业公司未及时检修设备,应全额承担医疗费用,并赔偿误工费。而物业公司则辩称,电闸门每月都会常规检查,事发前无异常记录,“可能是业主走路分心没注意,我们最多承担一半费用”。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刘女士最终向司法所求助。
调解:查现场、讲法规、促协商,三步找到平衡点
北环路司法所工作人员接到当事人调解诉求后,并未直接组织双方对质,而是采取“三步调解法”推进工作:
1.现场核查定责任:调解员第一时间前往事发地点,查看电闸门运行状态、调取监控录像。最终确认,闸门因传感器老化导致闭合速度异常,且周边未设置“设备可能故障”的临时警示标识,物业公司存在管理疏漏。
2.法规解读明边界:调解会上,调解员向双方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物业服务人应保障物业设施安全”的条款,同时指出,刘女士作为中老年人,通过闸门时也需尽到基本注意义务。明确“物业主责、业主次责”的责任划分,避免双方陷入“全赔”或“不赔”的极端争论。
3.诉求对接寻共识:在责任清晰的基础上,调解员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物业方逐渐认可“设备维护不到位”的问题,刘女士也表示理解物业日常管理的难度。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物业公司最终赔偿王女士所有损失共计:6000元整,并在7日内完成小区所有电闸门的检修和警示标识增设;双方不再就此事追究责任。
后续:纠纷变“契机”,小区安全升级
此次调解不仅解决了赔偿问题,更推动小区物业服务升级。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将以此为戒,建立“每周设备巡检台账”,对小区电闸门、电梯、健身器材等设施实行“责任到人”管理;社区也同步发起“小区安全意见征集”,邀请业主共同参与公共设施维护监督。
“原本以为要很长时间才能解决,没想到调解既省心又解决问题。”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刘女士和物业公司对结果表示满意。北环路司法所工作人员则强调,邻里、业主与物业间的矛盾,大多可通过“查事实、讲法理、融情理”的方式化解,既维护权益,也守护社区和谐。
初审:杨海燕 复审:郎梦琦 终审:王祥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