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临河区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中心积极开展社会保险领域诚信建设专项行动,现将行动进展情况汇总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检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以健全完善社会保险各项制度、提升基金安全为重点,切实提高社会保险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实现“政策执行更加到位、制度建设更加完善、监督管理更加有力、工作程序更加公开、服务保障更加优质、信息化水平更高”的目标,深入推进临河区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全面提升社会诚信水平,为我区办好“两件大事”提供信用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社会保险领域诚信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组 长:刘进荣 区社保中心主任
副组长:高有明 社保中心副主任
赵瑞红 社保中心副主任
王 练 社保中心副主任
张能芳 三级主任科员
成 员:周文清 办公室主任
田 华 财务股股长
孙利霞 监审股股长
王海霞 业务股股长
娜仁图娅 机关事业股股长
董 叶 工伤股股长
菅 宇 退管股股长
恩 瑞 城乡居民股股长
马 婷 档案室主任
三、主要做法
为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管理,维护临河区参保群众的根本利益,按照《临河区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对临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及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专项治理主要针对临河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基金运行和管理情况。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为进一步做好临河区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的组织力量,成立社会保险领域诚信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为社会保险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确保了社会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行。
(二)狠抓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制。为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性,积极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基金安全培训教育,从源头上做到了用制度约束人,用制度管理人,用制度办理各项业务的要求,确保了基金安全、公正使用。
(三)提高办事效率,优化经办流程。
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申领;③参保人员关键信息变更申请;④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⑤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⑦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⑧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申请;⑨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领;⑩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领10种事项已纳入告知承诺制,申请人以书面形式签订承诺书并承担违反承诺的相应后果,有助于更好地回应参保对象和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关切,切实解决了参保人“多头跑、来回跑”、多次开具证明的麻烦,有效节省了办事成本,提升了办事效率,逐步实现“用承诺代替证明,以信用代替跑腿”。
(四)强化主体责任,严格审核制度。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实际,要求各相关股室针对此次风险排查问题要摸清具体情况,找准问题症结,建好问题台账,对标对表逐条整改,针对社保基金管理内控中存在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健全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强化基金监督工作机制,确保社保基金监督更加全面、更加有效,以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推动临河区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工作计划
一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对社保工作人员的常态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自觉性,强化风险意识,拧紧思想“总开关”,增强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使命感,切实提升社会保险领域信用水平。二是做好政策法规宣传。以“送政策到基层”为载体,到乡镇、社区、企业进行政策讲解。充分利用政务服务大厅、社区公告栏、公众号等宣传载体,对社会保险政策法规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营造积极的社会保险参保氛围。三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加大督查力度。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