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
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加强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分 类管理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尽快开展2024年信用风险 分类工作,要求如下:
一是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100%入驻风控平台,坚 决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机制,并在风控平台进行信用 风险分类。
二是将风险分类结果汇总成表格,并于5月30日前将 电子版交回食品生产股。
附件1:附件:《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加强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指导意见》.docx
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