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转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巴临市监字〔2024〕15号)要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特点,从经营规模(面积)、经营方式、经营项目、品种数量、消费对象等静态风险因素和主体经营资质(许可)、信息公示、经营条件保持、原料控制、经营过程控制、管理制度建立及运行等动态风险因素,确定餐饮服务提供者风险等级。并针对不同等级进行分类监管:对A级风险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每年至少进行1次日常监督检查;对B级风险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每年至少进行2次日常监督检查;对C级风险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每年至少进行3次日常监督检查;对D级风险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每年至少进行4次日常监督检查。
2024年1-6月,对我区餐饮服务行业开展了监督检查,共抽查8户A级餐饮服务提供者、0户B级餐饮服务提供者、0户C级餐饮服务提供者、39户D级餐饮服务提供者,双随机检查结果均已完成录入。
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