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自治区院部署的“检察护企”工作安排,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临河区检察院多举措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检察智慧,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一、推动企业合规与行政处罚衔接,规划“一盘棋”
持续深化企业合规改革工作,与区工商联、税务局等16家单位联合成立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案件6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对依法不予追诉刑事责任,但需追究行政责任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检察意见;对不能按照合规承诺落实到位,再涉嫌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形成威慑和警示。在办理巴彦淖尔市某公司单位行贿案中,该公司解决了当地大量人员就业问题,带动了相关上下游企业业务发展,具有较大的发展前景和社会贡献,在综合考虑案件事实、企业发展前景、社会贡献、合规意愿的基础上,决定对该公司启动合规考察程序。此案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全区企业合规典型案例”。
二、全面排查清理“挂案”,形成“一张网”
组建涉企刑事“挂案”专项清理小组,开展涉企刑事“挂案”专项清理活动。通过调取公安机关近5年的涉企案件台账,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警综平台数据共享的功能,对久侦不结、应立未立、应撤未撤等3类涉企刑事案件逐一进行双向排查,共排查案件300余件,监督撤案2件。对排查中发现的重点案件建立台账,动态掌握涉企“挂案”办理进度。积极发挥提前介入职能,督促侦查机关依法及时处理涉企“挂案”,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探索“检察+劳动监察”化解行政争议,检民“一心齐”
坚持维权和护企并重,与临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签发《关于建立检察法律监督与劳动保障监察协作的意见》,加强服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行政检察监督。如该院与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座谈会,对李某某等4人投诉某面业公司拖欠工资欠薪争议进行现场调处。检察官在听取各方意见后,对该案释法说理,分析各方责任,促成此面业公司与李某某等4人签订《调解书》,给付李某某等4人劳动工资共计99527.11元,促成双方劳资纠纷实质性化解。在综合考量案件整体情况的基础上,通过保护民营企业制度、企业合规改革制度等适用,针对情节显著轻微、能够及时筹措资金予以支付的情况,依法作出不捕、不诉决定,既为劳动者保住“薪”,也为企业经营、发展稳住心。
四、凝聚法治合力,布局“谋长远”
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履职优势,加强与行政部门、相关产业协会、民营企业的沟通联系,不断完善综合保护机制。与法院、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会签了《关于建立临河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的实施意见》,为企业知识产权权益不受侵害提供制度保障。同时,为进一步增强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保护意识,与市检察院联合走进本地知名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检企座谈会,宣传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和政策,了解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困境,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出谋划策、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