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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1-23 15:22  来源:临河区司法局   录入:web  
    
临河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临河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以“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等为契入点,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一、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和相应工作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全过程、全领域。印发《临河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并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2023年先后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会议4次,及时研究部署重点任务,有效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

(二)推进示范创建。通过以创建促提升,示范带发展,临河区2023年全力争创自治区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印发《临河区创建自治区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临河区创建自治区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工作责任分工表》等文件,确保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通过多种学习方式加强全区干部法治素养,印发《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法律法规读本》《法律明白人》等书籍,开展线上法律测试政府常务会、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法律法规列入学习计划2023年开展专题讲座2次,培训领导干部300余名,各部门开展法治培训70余次),开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功通过自治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测试;制发《临河区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弱项排查表》,通过对7个牵头单位、43个涉及单位开展全面自查、督查整改等工作,共排查短板弱项61项,2023年成功创建自治区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优化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一)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持续巩固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成果,及时督查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共发现并整改问题2项;同时,将下放基层的97项行政权力中的80项行政处罚权下放乡镇,着力破解基层治理“看得见的管不住、管得住的看不见”难题。印发《临河区乡镇(街道)职责事项清单》152项)、《临河区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221项),完善乡镇街道职责准入事项,规范“属地管理”责任。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力开展“三集中、三到位”、“四办”等工作,区政务服务中心共进驻部门36个,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477项,其中依申请6类746项权力事项进驻中心办理,进驻比例达到99.73%。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我区“一网通办”事项覆盖率100%,汇聚受理数量242474件,其中网上办件量225460件,网上办件率92.98%。企业开办登记在0.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根据我区实际,累计上线“一件事一次办”套餐458项,“一次办”总办件量为15.2万件。持续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公布《临河区本级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和《临河区本级保留证明事项清单》,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来回跑的问题。

(三)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依托巴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临河区政府信息公示网络平台,建立全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机制,实现了与全国、自治区、市级信用信息平台的数据互通。健全“褒奖诚信、惩戒失信”联动机制,完善守信激励机制和行政许可申请人信用承诺制度,对诚实守信者开通“绿色通道”;严格落实失信惩戒制度,完善失信信息记录和披露制度,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的行为,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健全完善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全覆盖。二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编制《乡镇综合执法事项清单》,印发《临河区乡镇行政执法监督试点工作方案》,为9个乡镇司法所挂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推动基层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及清理工作,2023年新增具有执法资格人员51名,清理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175名。

、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推动行政复议工作,畅通行政争议化解渠道。实现一个窗口依法履行复议申请,做到“应纠尽纠”,2023年以来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8件(案前调解46件,新收及旧存结案22件,其中撤销6件,维持9件,驳回2件,责令履行1件,不予受理4件),纠错率达39%,发放行政复议建议书4份,有效纠正政府各部门行政行为。完善《临河区人民政府复议工作制度》,制定复议案件繁简分流、涉企、民生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复议流程。实现基层司法所行政复议代办点全覆盖,打通了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最后一公里”。

(二)完善多元调处体系,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进一步优化“1+8”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乡镇、办事处设立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办公室,统筹各方面力量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2023年,全区共调解案件10952件,调解成功8881件,成功率81%)。加强各相关部门沟通协作,推动“四所一庭联动”机制(司法所、派出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法庭),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

(三)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高惠企便民服务质效。持续开展“百名律师进乡村”活动,建立司法局调度、司法所协调、律师事务所参与的联动工作机制2023年,临河区共建立帮扶关系23个、签订法律服务协议40个、开展涉农牧法律咨询22场),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时公布《临河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工作机制,2023年对现行的2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继续有效18件,废止3件,失效4件。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法律顾问全程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在政府重大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拟签署的重大协议等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23年共提供法律意见195件,修改审核法律文书362件)。四是积极做好应诉工作,出台《临河区依法行政加强出庭应诉工作十条意见(试行)》,进一步规范了出庭应诉流程,确保我区出庭应诉出庭出声更出彩2023年共承办行政应诉案件148件,发出出庭提示函148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

、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广泛接受各方监督,形成监督合力。依法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执行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自觉接受区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强化审计监督,切实把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二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重要规划等热点信息,2023年区政府网站累计公开信息2028条。

七、完善普法依法治理模式

临河区持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全力迎接“八五”普法中期督导,建设了“1区1广场1大道+N街角”法治宣传阵地,创新开展了“法律十进”活动,在活动中发放宣传资料7万余份,受众达10万余人次。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扩大法治宣传受众面,发布各类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视频10个,点赞量达万余人次。组织全区大型主题法治宣传活动6次,受众5万余人次,受到群众广泛好评。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载体,通过典型示范带动法治乡村建设,2023年临河区4个村(社区)被命名为“内蒙古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乌兰图克镇红旗村、狼山镇红光村、新华镇新乐村、解放街道办事处育龙社区)

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和目标双导向,努力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抓住“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增强政府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扎实推进行政诉讼案件“两降一保”(降低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败诉率、降低行政诉讼案件总量、保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深入分析研判行政诉讼败诉情况,多措并举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自觉把出庭应诉的过程作为接受法治教育、开展法治宣传、争取群众理解的过程三是通过“智慧执法”与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程序,着力实现有法可查、裁量精准、信息互通、流程简化、快速响应,化解各行政执法部门、乡镇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瓶颈问题,全面提升执法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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