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专题专栏>惠企利民政策>免申即享
归档日期:2024-05-06
日期:2022-03-30 15:22 来源: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分享到:
    
关于免征农村电网维护费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8〕47号

根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经研究决定,从1998年1月1日起,对农村电管站在收取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包括低压线路损耗和维护费以及电工经费)给予免征增值税的照顾。对1998年1月1日前未征收入库的增值税税款,不再征收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