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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8-03 16:55  来源:临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录入:web  
    
临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1年以来,临河区卫健委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全面规范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由委机关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监股,具体负责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考核。二是坚持定期召开党组会、专题会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统筹安排合工作实际,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制定下发了法治建设工作考核细则,实行目标化、路径化管理,有力的推进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加强督办考核。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卫生健康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范畴,明确考核标准、量化考核指标,并通过督办考核,扎实推动工作落实,不断提高法治建设水平。

(二)狠抓普法学法,增强依法行政观念。

深入开展普法学法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自觉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坚持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成立了卫健系统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创建法治县领导小组,制定了《依法治理工作方案》和《法治创建工作方案》,定期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组织工作人员尤其是一线执法人员参加各级组织的各类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法律知识水平。

(三)规范执法行为,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加强卫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禁未获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二是加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我制定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卫健执法过程中监管不到位以及环境投诉、信访处理不及时等情况,按照该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目前我没有执法人员因履职不到位而受追责的情况。三是加强卫健执法行为监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违规执法和人情执法行为,一经发现,严加查处。目前我未发现执法人员违法行政、滥用职权等案件,保证了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建立约束机制,规范行政处罚行为。

一是建立健全重大、复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成立了行政处罚案件审议委员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严格按照《行政处罚重大案件审议办法》,提交案审会议讨论决定。二是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合法性审核制度,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裁量内容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梳理,进行合理细化和分解,并确定相应的处罚裁量标准,进一步明确了常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实现了“自由有度,裁量有据”。

(五)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加强环境行政复议与环境行政诉讼工作。

一是完善行政复议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强化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严格执行我制定的《行政复议应诉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二是自觉履行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积极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认真研究落实法院的司法建议。严格按照我制定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的制度》要求,对影响重大的行政诉讼案件,机关主要负责人亲自出庭应诉。

二、存在的问题

我们虽然在法治建设中做了大量工作,但也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个别医疗卫生单位法治工作机构和法治队伍专业化建设与新形势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不相适应;二是少数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群众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还不够灵活多样,普法活动在形式和手段上还有待于改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紧紧围绕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和要求,进一步强基础补短板、破难题,不断拓展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的广度和深度,为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强化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全过程,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不断强化党政同责和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推动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完成。

(二)不断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强化规范性文件动态化管理,及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完善卫生行政复议和卫生行政应诉制度,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信访衔接机制。

(三)大力提升卫生健康治理能力。重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复杂疑难案件论证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对行政人员、执法人员、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法治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依法执业、依法治理能力。

(四)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把落实学法制度作为提升卫生健康法治水平基础性工作,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及各类纪念日、宣传日等活动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和以案释法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临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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