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补助方面
支持对象:绿色农畜产品加工、现代装备制造、新型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五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新能源汽车制造、光伏装备制造、风电装备制造、现代煤化工、稀土、铝后加工和铜后加工、生物制药、石墨新材料八条产业链,以工艺设备更新、新产品开发为重点的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补助(不包括节能节水等绿色化改造和智能制造项目)。
项目阶段:在建项目、完工项目可以申报,未开工项目不予申报。
奖补方式:按照上年度工艺设备更新、新产品开发等技术改造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的20%、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给予补助(核定设备投资额以设备购置发票为准,2023年项目以2022年发票+2023年项目上报前发票总数为准)。
申报要求:
1、技术改造类项目核准(备案)文件载明的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
2、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支持方向,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
3、技术改造类项目核准(备案)文件、土地、节能、环评批复、安全评估等手续齐备。无需办理相关手续的,需要依据政策规定作出说明。
4、项目申报企业(单位)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安全、环保和质量事故承诺书。
5、项目申报企业(单位)无失信行为,未修复失信记录的企业除外(以“信用中国”、“信用内蒙古”网站查询信息为准)。
6、同一法人单位的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如项目曾获得发改、农牧、商务、科技等部门资金支持不予申报);同一法人单位的同一项目已申报其他领域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如项目曾获得工信部门其他方向资金支持不予申报)。
7、企业和旗县区工信局、财政局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政策咨询:
临河区工信局投资规划节能股
李嘉静 8523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