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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12-12  09:13  来源:黄河金岸魅力临河   录入:web
    
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好消息!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可“跨省通办”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户政管理“放管服”改革,有效解决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来回跑”等堵点难点问题,近日,临河公安分局全面启动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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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照以往规定,居民首次申领身份证的,需回户籍地办理,现在,符合条件在临河区居住的外省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可在现居住地派出所就近申领,无需返回户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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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下午,在临河分局便民服务大厅,魏女士通过首次申领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顺利为孩子办理了身份证。“我们在临河住了挺多年了,但户口一直在西安,由于孩子最近要去外地参加足球比赛,急需办理身份证,知道首次申请身份证可以‘跨省通办’就过来了,真的很方便!”魏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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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紧来看看怎么办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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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受理条件及流程如下:

一、申领人提出办证申请

1、年满16周岁的省外户籍公民首次申领身份证,向现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派出所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2、未满16周岁的省外户籍公民首次申领身份证,要在监护人陪同下向现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派出所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申请人户口与父(母)户口在同一户的,交验居民户口簿;

——申请人户口与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户,出生医学证明能够体现监护关系的,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

——申请人户口与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户,且出生医学证明不能体现监护关系的,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或收养登记证。

二、身份初核与信息采集

对符合规定的,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受理,并现场采集申请人人像、指纹信息。其中,未满16周岁公民申请办证的,须拍照留存与监护人同框的图像信息。

三、证件制作分发

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证件制作中心按照规范完成证件制作,在法定时限内将证件分发至受理点或直接通过邮政寄递至申请人或监护人。

四、工本费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无需交纳工本费。

特别提醒

目前,全国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工作尚处于试点阶段,各省正在逐步纳入居民身份证首领“跨省通办”的受理范围内。在临河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群众,可以拨打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临河分局便民服务大厅电话0478-8960123查询所属户籍地公安机关此项业务开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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