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农〔2022〕728号)要求,和市农牧局资金分配意见,现下达你旗(县区)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50万元,请列入2022年“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政府预算收支科目。
你旗(县区)接文后,请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2〕25号)文件等有关要求,及时拨付资金,严禁违规使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到农民手中。对补贴资金兑现不到位的地区,将采取约谈、通报或者收回资金等必要措施进行惩戒。
按照自治区绩效目标管理有要求,现将你旗县区2022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目标表一并下达,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有效,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巴彦淖尔市财政局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