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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10-27 10:08  来源: 内蒙古社会科学网   录入:web  
    
认真贯彻落实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扎实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社会科学普及,是指采取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宣传社会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社会文明,传承中华优秀文化,弘扬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活动。2020年7月23日,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自治区社会科学领域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标志着全区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迈入了法治化轨道。巴彦淖尔市社科联、旗县区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机构,要以此为新的起点和契机,主动加强各部门各单位的协作,争取各方支持,共同开展活动,推动我市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坚定政治方向,始终做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科学普及意识形态属性强,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旗帜鲜明讲政治。要始终绷紧政治这根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着力把当代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观点、方法落实到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坚决守好社会科学普及阵地,严格落实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强化社科类社团、社科普及基地、社科普及场所管理,对讲座论坛、学术交流等重大社会科学普及活动,保持高度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感,严把政治关和质量关,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决不给错误思想观点提供传播渠道。要发扬斗争精神,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在关键时刻和关键问题上有立场有态度,敢于亮剑、科学发声、澄清谬误,切实维护政治安全、文化安全、意识形态安全。

二、把握价值导向,坚持不懈做好“培根铸魂”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能没有灵魂。文化文艺工作、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就属于培根铸魂的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提高公民的社会科学素养和道德文化水平,坚定文化自信,促进人与社会的全面发展”,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重点从三个层面组织开展社会科学普及。一要壮大主流思想,着力巩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是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深入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略,宣传中央重大工作部署,宣传中央关于形势的重大分析判断,宣传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讲透彻、讲清楚、讲明白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让人们从心底接受、打心里认同。二要培育文明风尚,着力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化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宣传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人们厚植爱国情怀,筑牢精神之基。坚持用群众语言讲道理,组织社科界专家学者以“唠家常”“接地气”的方式,解读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俗化、具象化、大众化,让人们看得见、摸得着、记得住、易践行。坚持落细落小落实,着眼于群众日常生活中的民风民俗、家教家风、身心健康等问题,持续深入组织开展家庭美德教育、先进典型学习、志愿者服务、文明餐桌行动等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融入渗透到社会生活方方面面,成为人们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提升文明自觉。三要服务发展大局,着力发挥社科普及研究成果指导实践的智库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职责所在、价值所在。各级社科联、科学普及工作机构要紧紧围绕市委和政府中心工作,整合社科资源,凝聚社科力量,助力巴彦淖尔实现“塞上江南、绿色崛起”。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市委市政府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举措,如建设河套全域绿色有机高端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天赋河套”区域公用品牌、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和“三大攻坚战”等,突出主攻方向,深入开展社会科学普及研究,并通过学术座谈、交流、研讨等形式转化应用成果,既讲“怎么看”,又讲“怎么办”,有的放矢做好出谋划策、宣传阐释工作,积极服务市委市政府决策、服务全市工作大局。

三、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推动社会科学走向社会走进群众。社会科学不同于自然科学,往往给人以“象牙塔”的感觉。要使“象牙塔”的知识易于为百姓所接受,必须通过形式多样的方式方法和载体平台来推动。一要开门纳谏,加强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策划。着眼加大对社科普及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每年通过线上线下、座谈交流、点对点征询等形式,征求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学者意见建议,了解基层干部群众需求,不断提升社会科学普及效能和服务水平,使社科普及宣传活动“接地气”“有人气”,真正贴近群众需要、走进百姓头脑。二要搭建平台,打造社会科学普及品牌。坚持开展“社科普及周”活动(以往规定,每年六月第二周,今年是第十四届),让社科普及周、社科“七进”活动成为广大群众了解社科知识、共建共享美丽巴彦淖尔的“文化大餐”“精神盛宴”,带动社会科学普及四季举办、常态化开展。创新发展“河套文化大讲堂”,内容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巴彦淖尔本土文化为主,注重以身边事为切口,探析文化根源,引发文化共鸣,促成以河套文化为特色的巴彦淖尔城市文化的涵养发展。形式上,力争实现“四化两选”,即内容设置系列化、讲座选题菜单化、听众组织社会化、师资选聘聘任化,由群众选老师、选主题,打造面向大众、面向基层普及社科知识的公益讲堂品牌。精心组织编印社会科学普及读物,要找准百姓的“口味”,用通俗易懂的方式,把高深的社科知识编印成简明易懂的科普读物,推动社科知识走进百姓生活,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得到提升。建立社会科学普及交流合作和信息平台,相比于自然科学看重试验,社会科学的发展特点更在于交流。要以论坛、内刊形式,建立社会科学普及交流合作和信息平台,让市内外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者、社会科学普及研究成果交流起来,吸收、借鉴、推广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社会科学普及的先进经验和优秀成果,推动社会科学普及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共享。三要拓宽渠道,扩大社会科学普及的覆盖面。优化提升社科普及基地品质,重点推动社科普及基地在特色化、常态化开展社会科学普及上下功夫,逐步向“一基地一特色一品牌”发展,努力打造一批精品基地,充分发挥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增强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创新开展社会科学“微”普及,要抓住社会热点、百姓“兴奋点”,统筹线上线下,以宣传普及新政、新法、新规、新知识为主要内容,以“小、精、特”和“短、平、快”为特点,采取微讲座、微咨询、微展览、微公益、微竞赛等形式开展宣传普及活动,让人们在微言微语中得到社科知识的滋养。主动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加大社会科学普及活动报道力度,刊载宣传社会科学知识,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新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不断扩大社会科学普及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建立健全机制,构建“大社科普及”格局。《条例》规定,“社会科学普及是公益性事业,组织、支持和参与社会科学普及活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应当结合各自实际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社科联或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机构要强化职能意识,主动、积极推动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建章立制、规范运行,形成开展社科普及工作的强大合力。组织领导机制方面,建立市、旗县区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政府主导”的工作职责,推动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列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精神文明建设内容,统筹协调解决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经费保障投入机制方面,推动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科学普及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开展;推动出台鼓励和扶持社会科学普及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出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补贴或者奖励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的政策措施;推动出台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捐赠财物用于社会科学普及事业的政策措施等。通过建立必要的、稳定的、多渠道的经费投入机制,不断做大做强社科普及事业。工作交流推广机制方面,建立社会科学普及区内外交流合作机制,推动社会科学普及资源在交流共享中实现效益最大化。激励机制方面,要落实《条例》规定,对在社会科学普及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建立社会科学普及成果评价机制,将社会科学普及成果纳入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范围。通过多种方式的激励奖励,充分调动社会科学普及单位、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者及社会各界参与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良性发展。

(作者系巴彦淖尔市社科联副主席、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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