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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5-14  15:28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录入:web
    
今年我市将完成“万人千吨”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
 

本报讯(记者 黄景莲)记者近日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今年,我市将加快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万人千吨”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全力做好保护区整治、水质全分析、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等工作。

“万人千吨”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指供水人口在1万人或日供水在1000吨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据了解,目前,我市共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83处,服务人口约158万人。

各旗县区将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水源保护区环境违法问题整治力度,全面推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多措并举建立完善的饮用水水源地常态化管理机制,全面消除水源保护区周边突出环境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用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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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保护区是指国家对某些特别重要的水体加以特殊保护而划定的区域。

我国依据对取水水源水质影响程度大小,将水源保护区划分为一级、二级保护区。其中以江、河为水源的饮用水水源的水域保护区,分为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取水点周围半径100米内的水域为一级保护区。取水点至上游1000米、至沿岸、到中泓线的水域内且在一级保护区外的水域为二级保护区。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5000米的水域为准保护区。

以湖泊、水库为水源的饮用水水源的水域保护区,分为一级和二级。取水点半径300米内的水域为一级保护区。取水点周围半径500米内且在一级保护区外的水域为二级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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