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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10-11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录入:web
临河区出台学前教育资助办法符合资助标准的困难家庭子女可补助一半保教费

日前,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好国家、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出台的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临河区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减轻各类困难群体家庭经济负担,临河区出台了学前教育资助办法,确保困难家庭子女能正常接受学前教育。

资助办法从2019年9月起实施,资助对象为经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包括双语授课儿童、建档立卡家庭儿童、城乡低保家庭儿童、特困供养儿童、孤儿、烈士子女、困难残疾儿童、困难残疾人子女、国家和自治区级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资助项目为保教费,资助标准为保教费收费标准的50%(各类幼儿园均按此资助标准),有条件的幼儿园可以扩大学前教育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双语授课在园幼儿继续实行免保教费,补助生活费政策。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按学年进行,每学年开始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向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扶贫手册、低保证、残疾证或孤儿证明等有效证件或佐证材料,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认定审核程序需按相关规定从实从严执行。最后,由幼儿园审核汇总后上报相关部门,向幼儿园拨付补助资金。(记者 吕园 通讯员 罗宇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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