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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9-12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录入:web
我市为73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资助金730万元
近日,笔者从相关部门获悉,近期我市发放了第一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孤儿升入普通高校学生入学资助资金730万元,惠及学生730名,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620名、城乡低保家庭子女97名、孤儿13名。
据悉,按自治区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孤儿升入普通高校符合条件的学生(含预科生)每学年可获得资助1万元,且累计不超过4万元;高校专科或高职高专类每学年资助1万元,且累计不超过3万元。
2019年,我市为334名大学新生发放入学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用20.6万元。其中,资助考入区内院校256人,资助标准为每生500元;资助考入区外院校78人,资助标准为每生1000元。该项资金是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专项资金,专门为中西部地区考入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解决入学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目前,前旗、中旗、杭后、五原、磴口等5个旗县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享受此项资助政策。(通讯员 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