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教训,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从根本上破解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加强安全监管同时更好满足群众生活需求。
二、政策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3、《关于印发自治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4〕22号)
4、《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巴政办发〔2024〕15号)
三、主要内容
《方案》明确了7项整治重点,16项具体举措,区政府成立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为召集人单位,区工信局、公安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副召集人单位,成员由市邮政管理局、区委政法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区商务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执法局、区交管大队、区交通局、区融媒体中心等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各成员单位派人员参加专班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临农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狼山农场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要成立相应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一)违法违规销售问题。摸清销售底数,督促销售企业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核查产品合格证明等信息,严禁整车与蓄电池拆分销售,严查 “一车一池一充一码”,开展专项治理,严惩制假售假行为,规范线上经营。
(二)登记管理问题。实施分类上牌登记,建立智能化登记系统,纳入车主信息、车架号及蓄电池识别代码等,对符合标准的进行注册登记,优化登记服务。
(三)道路交通安全使用问题。加强路面执法,查处未登记上牌、闯红灯等违法违规行为;教育部门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交管部门定期通报学生违规情况;落实即时配送企业责任,规范配送车辆管理,鼓励统一配车和共享换电。
(四)设施不足与违规停放充电问题。强化新建项目规划审批,将停放充电设施纳入配套;推进既有小区升级改造,增设设施,规范充电费用;严查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强化技防物防措施。
(五)维修管理与非法改装问题。严查非法改装行为及提供改装部件的行为,打击违规回收、二次组装加工蓄电池等行为。
(六)老旧电池报废回收问题。开展以旧换新工作,完善报废回收处理体系,强制报废达到条件的蓄电池,规范回收处理。
(七)溯源追责问题。建立 “一车一池一充一码” 和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亡人事故责任倒查机制,实施违法行为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