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临河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办法》的必要性
为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聚焦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我区在充分借鉴先行地区好的做法措施基础上,拟定《临河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二、《实施办法》的制定过程
为确保《实施办法》政策依据充实、职责分工明确、制度措施贴合实际、贯彻落实高效有序,我们及时向住建、交通、水利、农牧等行业主管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并根据反馈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征求意见稿,同时,由区政府办协调法务部门、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务、合法性把关审核,现已修改完毕。
三、制定本《实施办法》的相关法律依据
本《实施办法》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制定。
四、制定本《实施办法》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进一步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建设、施工单位、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引导督促建设、施工单位严格施行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因工程款结算纠纷和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临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