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临河分局根据公安部、自治区相关精神,起草了《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民宿治安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对全区民宿的开办、经营、治安管理等作出规定,对推动我区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规定》共计16条,包括民宿的界定、范畴,申办民宿的条件、流程和所需资料,民宿治安管理的主要工作职责、任务,民宿经营者和旅客的法定义务,民宿消防和建筑安全的规定等。
第一条是总的制定依据,第二条是民宿概念及范围,第三条是明确公安机关民宿治安管理职责,第四条是民宿经营者的治安管理责任,第五条至第七条是民宿的申办、所需材料和变更规定,第八条是民宿经营者保护未成年人的规定,第九条是民宿经营者发现违法犯罪的报告义务,第十条是民宿消防、建筑的安全规定,第十一条是旅客入住规定,第十二条是民宿相关人员配合执法的义务,第十三条是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的规定,第十四条是民宿经营者、从业人员对旅客隐私保密的规定,第十五条是民宿违法犯罪依照治安管理处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责任,第十六民宿的解释权和执行上位法的规定。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临河分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