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按教育部和自治区相关文件我区设置有如下专项计划。
(1)重点高校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招生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安排,2026年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包括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三类。
(2)农村订单定向本科医学生免费培养。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和规定执行。相关政策可参考《关于报考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项目的考生须知(报考指南)》,2026年招生计划届时发布。
(3)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招生高校为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等6所高校。该项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执行。
(4)自治区公费定向培养师资计划。我区“公费定向培养师资计划”在本科层次实施,招生对象为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委托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培养。该项招生计划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费培养师资计划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5)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从2021年起,每年在全国普通本科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招生计划面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开展优秀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简称“优师计划”),由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地方师范院校承担招生及培养任务,为832个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中西部陆地边境县中小学校定向培养一批优秀教师。“优师计划”分为国家优师计划、地方优师计划(自治区优师计划)。自治区优师计划的招生对象为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自治区优师计划在本科层次培养实施,培养工作由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承担。该项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和自治区相关文件执行。
(6)民族专项计划。民族专项计划严格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我区民族专项计划包括民族预科班和普通民族班计划。报考民族预科班、普通民族班计划志愿的考生,应当是少数民族学生。
(7)“兴边固边”专项计划。2026年,我区部分高校设置“兴边固边”专项计划,面向自治区20个边境旗(市、区)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招生,具体批次、科类的计划设置将根据生源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