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08 08:58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共同成立内蒙古自治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试点管理联席工作组,负责全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试点的统一实施、监督和管理。联席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席工作组依法委托相关社会机构,作为全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试点管理的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试点的申请备案受理、资格初审、过程监管、数据采集、评估总结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