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5年4月1日起,待遇资格认证周期由12个月调整为6个月,待遇领取人员应在认证周期到期前完成下次认证,即两次认证时间间隔不能超过6个月,超过6个月未认证的将停发待遇。
自治区社保服务中心定期以发送短信的形式提醒认证即将到期的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如您未收到提醒短信,请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更新联系方式。
请还未完成资格认证的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抓紧时间进行认证,以免影响您的待遇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