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区政府网站留言的关于恒大名都小区金碧物业公司收费存在虚高,是否符合物业服务标准的问题,我中心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同时向物业企业进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经向物业公司调查恒大名都小区由巴彦淖尔市众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与金碧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费单价为30元/㎡/年(2.5元/㎡/月)。物业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进驻小区提供物业服务,于2023年8月1日开始计费服务。
一、投诉事项核查及处理情况
1. 物业收费虚高的问题
恒大名都为“保交楼”项目,于2023年6月30日开始陆续交付,恒大名都交房时物业费约定价格为30元/㎡/年(2.5元/㎡/月),因大部分业主反映物业费较高的问题,2023年10月7日物业费调整为26元/㎡/年(2.17元/㎡/月)。物业费二缴期间,经街道办事处组织与大部分业主协调,小区绿化面积大、水系较多、照明系统明亮、物业服务团队年轻化等相对较其他物业公司支出成本较高,在保证服务品质的前提下,实行物业费交纳优惠活动,在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价格的基础上,5月28日-9月30日交纳本年度物业费,活动价格为22元/平方米/年(1.83元/㎡/月);10月1日-12月31日按照23元/㎡/年收缴。
2.物业费收费标准及定价问题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执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一)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统一制定;(二)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人在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代表和物业服务人协商确定;
巴彦淖尔河套会计事务所于2014年9月15日发布咨询调查报告,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房屋住宅物业服务的收费标准和物业服务指导价格进行了调查,作出了《巴彦淖尔市商品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物业服务指导价格》。一级住宅收费参考标准每平米每月1.58元-1.78元。二级住宅收费参考标准每平米每月1.20元。三级住宅收费参考标准每平米每月0.90元。四级住宅收费参考标准每平米每月0.75元。
恒大名都小区与保障性住房有实质差异,物业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可以根据市场行情、物业服务内容和服务等级进行调整。
3.金碧物业评级为C级、收费是否符合收费标准
物业公司评级C级为巴彦淖尔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分等级,非物业资质等级。《巴彦淖尔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内容主要是对物业企业的备案、日常工作考核记录、专项工作考评结果、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服务履约、不良信息、良好信息等全方面综合考评。经向物业公司核查,物业公司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价格进行收费,并未发现有不合理收费行为。
如需调整物业费的价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可以根据市场行情、物业服务内容和服务等级进行调整。物业服务人应当在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下,组织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进行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后方可调整物业服务费。
感谢您对物业服务工作的监督和理解,我中心将持续督促物业公司严格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进行服务,确保给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逐步提升业主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