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收到留言后高度重视,责成阳光能源公司工作人员对反映内容进行了核实,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经协调阳光能源公司对接国泰公司了解到,朗润园三区房屋2024年度冬季交付,交付过程中,国泰公司要求业主交纳当年取暖费,约485户领房业主将当年度取暖费交给了国泰公司,而未直接给阳光能源公司交纳。国泰公司收取该部分暖费后,并未转交给阳光能源公司。阳光能源公司取暖费收费系统已产生当年度取暖费,而国泰公司收取的部分暖费未转交阳光能源公司,造成收费系统显示该部分业主仍属于欠费状态。目前阳光能源公司与国泰公司正在协商上述费用交纳问题,国泰公司承诺于2025年7月15日前将已收取暖费交清。国泰公司在交纳上述款项后相应业主即可实现正常交费。同时未将2024暖费交给国泰公司的房屋业主,仍可以正常交纳2024年度取暖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