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4日,申请执行人张泉的代理人马玉军向法院递交执行协议,载明被执行人刘文彬正在服刑,其妻子及子女无法联系,经查询无可供执行财产。经司法救助3万元同意结案,剩余款项待刘文彬服刑期满后具备执行条件时再执行。
鉴于上述执行情况,因执行措施已穷尽。于2016年10月9日将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3年11月23日恢复对本案的执行,已从办案系统发起查询信息,待查询结果反馈后具备执行条件的立即采取执行措施,本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将对被执行人刘文彬采取各种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