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医疗保障局已电话与留言人沟通说明了医保政策,现文字回复如下:现行巴彦淖尔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要求,无论参保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个人缴费,还是以企业人员身份统一缴费,在医保系统中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身份参保。对于留言人来说,鉴于现已个人缴费至2023年6月,可与所在企业进行沟通,从入职开始时按医保政策计算企业应负担医保费部分补贴给个人,从2023年7月开始企业将其纳入医保缴纳名单。另外,如参保人想通过退还个人已缴医保费的形式参加职工医保,只能退还2023年6月的缴费部分。和留言人沟通时得到的信息是2023年4月已入职,仍有4月与5月的已缴纳医保费无法退还,仍需要通过上述办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