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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问题求助
留言人:张** 分类:求助 领域:教育 受理日期:2023-03-13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 ● 状态:
已回复
【个人情况说明】本人张永平属临河区第二中学离岗教师,常年在深圳生活,妻子和儿子是香港永久居民,儿子在香港上中学,妻子陪读。本人需要经常去香港探视儿子,陪伴其成长。但是疫情3年只见过妻儿一次。【遇到的问题】本人的港澳通行证办理遇到困难:2018年以前在深圳可以办理,比较方便;2018年以后,我被纳入了国家工作人员备案名单,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可以亲人代办);现在公安局说必须本人回去办理,证件有效期3个月,那么我一年里因办通行证要从深圳回去四趟,无论从时间上还是经济上都比较困难!【求助内容】申请将我撤出国家工作人员备案名单。根据《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第四条,我并不属于应该备案的人员。【事情进度】2月,我在临河公安局网站的局长信箱留言求助相同内容,公安局回复“当事人与学校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对接,准备好相关手续来办撤销即可。”前几日,我联系了临河二中校长,希望能够出一份撤销备案的申请递交给公安局,学校回复说备案是教育局统一要求的,学校不能出具撤销备案申请函。因此恳请教育局领导帮助解决问题!
回复信息
受理部门:教育局 回复时间:2023-03-13
我局根据组织部相关要求,对所有在职在岗及离退休教师进行出入境备案登记,无法擅自出具撤销备案申请函,请诉求人咨询组织部。
主办: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临河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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