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对网吧开办的数量没有限制,只要符合开办的要求随时可以申请办理。
1.筹建阶段
(1)申请
申请人到拟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营业场所所在地的县(区)级文化主管部门窗口提交下列筹备材料:
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申请表;
②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章程(营业执照内要事先增加相应许可经营项目);
③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④营业场所的房屋证明文件或者租赁意向书(附出租人的房屋证明文件)。
2.最终审核阶段
申请人完成筹建后,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通知书》到公安机关申请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同时安装经营管理技术系统。上述程序完成后,申请人向(区)县级文化主管部门申请最终审核。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并提交下列材料:
①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符合规定的证明文件;
②公安信息网络安全部门出具的信息网络安全合格证明文件;
③经营管理技术系统安装证明文件;
④ISP接入意向书(接入速率、固定IP地址和E-Mail地址);
⑤营业场所建筑平面图、计算机和摄录像设备分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