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巴彦淖尔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巴防指发[2021]13号)文件要求,2021年1月28日-3月8日期间,凡从自治区外返回我市人员,需持有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返乡后一律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得流动或者聚集,并在第7天、第14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全部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
临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