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
|
蒙文版
首页
临河概况
今日临河
招商引资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网上咨询>留言信息
我要留言
查看留言
统计汇总
留言信息
家门口的二手烟,禁止不了
留言人:刘** 分类:投诉 领域:环保 受理日期:2020-11-26 地址:金川街道丽水新城 ● 状态:
已回复
因为没有电梯,只有楼梯连着上下楼,也没有楼道,如果我投诉对门住户在我家门口吸烟,对方也会否认,但地方就很小,我出门进来总是被呛咳嗽,本来也没义务吸二手烟。素质差,我提出来了,物业那也说通知了,就是没用。
回复信息
受理部门:临河区金川街道办事处 回复时间:2020-11-26
经网格员与物业,对门合实,已告知对门以后不要在楼道内吸烟,楼道 属公共区城。对门属租房户,同时也给房东打了电话。对门态度很好,答应以后再不在楼道内吸烟。
主办: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临河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蒙ICP备1300368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8020002
蒙公网安备:15080202000021号
网站地图
网站支持IPv6
电话:0478-8526765(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