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局先锋中队执法人员于10月16日到该炒货店查看其经营工具摆放的搬离情况,并再次督促其尽快完成整改;目前,炒货店主将其店外经营的炉具搬离,并将棚架拆除。经执法人员协调,炒货店主已与反映人取得了联系。店主承诺:今后不再占用公共消防通道进行店外炒货作业,反映人表示同意其整改后的做法,现已达成统一意见。
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0年10月19日